总第07期 | 百日攻坚荣誉榜(第二期)

202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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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同行 | 物业主管帮助商户偷电 涉嫌职务犯罪被批捕


总有人认为手中小权可小用,日前,秦某就因借职务便利为自己及他人“谋福利”被公安立案侦查。秦某在上海市某物业公司担任物业维修领班一职,主要负责项目工程部管理并对小区各项装修、维修、维护等各项工作进行统筹。

6月下旬的一天,秦某找到组里的水电工小王,教其如何“调整”电表:“把铁片拔掉几个,电表就不会走了,但是电还是通的。下次你就自己弄。”之后,秦某便时不时安排小王为某商铺“调整”电表。一个月后,秦某拿了工程建设初期运营调试用的清零卡、设置卡、电卡,先用清零卡将用户电表计数清零,接着刷一下设置卡,再用电卡刷一下,用户电表就会显示余额500度。小王按照秦某的指示给小区内16家商铺私自调整电表。

秦某供述称,每月抄表工作由其安排组员负责,他们填写好表格后由秦某梳理汇总,之后再交给主管确认。待主管确认好后,由秦某将数据发给物业出纳。秦某表示,“我改电表数据比较方便,也能从商家那里拿点好处,就带着几个组员这么做了。”

经审查,秦某在任职期间为商户盗窃电力,安排手下员工更改电表硬件设施,使电表通电不走表,导致电表数据统计出错,后又通过抄送虚假数据上报公司企图隐瞒其犯罪事实,以免费送电的形式从商户中收取4万余元好处费,侵占该物业公司电力19余万度,涉及金额24万余元。日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犯罪嫌疑人秦某批准逮捕。

 

民企职务犯罪最新立案标准:

【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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